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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叉车安全操作规程南京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1. 目的:为加强叉车操作的安全,特制定本安全规程。 2. 人员 2.1、驾驶叉车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,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,取得特种操作证,并经公司同 意后方能驾驶,严禁无证操作。 2.2、严禁酒后驾驶,行驶中不得饮食、闲谈、打手机和讲对讲机。 3、启动 3.1、车辆启动前应检查起动、转向信号、电瓶电路、运转、制动性能、货叉、轮胎,使之处于完好。 3.2、当有机械问题的时候, 不可以自己进行修理。应关掉叉车并告知维修人员。 4、行驶 4.1、叉车在运行时,货叉上严禁站人。确实需要叉车辅助人员工作时,应配有专用的用于叉车的篮子,货叉应叉入篮子下面专用的固定槽中。 4.2.1、如果高空作业性质为盘点、贴标签等基本无危害的工作,驾驶员不要离开叉车,以便及时提供协助; 4.2.2、如果是维修灯具、管路等需要使用金属工具的工作,叉车驾驶员可以选择戴好安全帽,坐在驾驶室协助,无关人员不得操作叉车。 4.3、叉车原则上不准超车,但要超越停驶车辆时,应减速鸣号,注意观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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